20091109

給那些對路牌繁簡字和規范化之爭有疑問的朋友

喬治市路名的繁簡字和規范化之爭是近來沸沸揚揚的課題,以下是我的一名老朋友在我轉貼了《光明日報》訪問古跡信托基金會主席邱思妮關于後一個論爭的報道(請點此看相關報道)後,在我的facebook上的留言:

“请问:中文路牌是为了给谁看的?给马来人还是印度人?路牌的作用是什么?
丘女士她懂得是捍卫古迹,路名也是古迹?
“律“字够本土,所以只有本土人看得懂,外洲大马人也未必看得懂。,但如果你放“路“,不仅全马人懂,全世界懂中文的人都看得懂,不是更佳吗?
捍卫古迹,所以就要食古不化。。。?
等有一天国阵再回归,把你的[律]还是[路]通通换回jalan,我看他们到时候吵什么。。。”

而下面呢,則是我給他的回信。在這里貼出來,或許可以讓更多有類似疑問的朋友思考討論。

“中文路名的意義,不在于只是“給華人看”、“給印度人看”或者“給馬來人看”這樣簡單而已。這些中文路名,如果你仔細去想想、看看,它們都記載了喬治市的歷史面貌,比如說,打石街、鹹魚埕、打銅仔街……簡直就是一幅喬治市行業分布地圖。這些路名是當時的喬治市人(以華人為多數)集體的口頭創作和記錄,更可貴的是,這種口頭文化還一直流傳到今天。因此,置放中文路牌的意義,不只是在“認路”,而是在教人家怎麼記得我們自己的過去和歷史。所以邱思妮說它是“活古跡遺產”說得一點也沒錯。

如果你落入只是給“華人看”、“印度人看”或者“馬來人看”的思維,那簡直就和那些種族主義政客沒有兩樣。為何只是中文路牌?因為抱歉,其他種族的祖先沒有像華人的祖先那樣,以口頭方式傳入這樣的一套路名文化,而且一直沿用到現在(甚至連生活在喬治市的其他種族,他們都知道這些路名)。如果有人考證其他種族也有的話,那好,我們也得捍衛保存到底。(但可以確定的是其他種族如果有這種口頭路名,也沒有沿用到今天,只能算是“文化遺產”,不能是“活遺產”。)

第二點,如果從實用性角度來看,比如旅游業,我可以確確實實告訴你,有了中文路牌,對華語地區的游客來說真的方便不少。以我自己的例子,每回我告訴我華語地區的中國同學和老師古跡區集中在“椰腳街”時,我都會告訴他們馬來文路名叫“Jalan Kapitan Keling”,以免他們認不到路名。我也會跟他們說明中文路名和它的由來,也告訴他們,向當地華人問路的話,一定會問到中文路名。

第三點是延續第一點而說的,既然中文路名有這樣的歷史含義,那麼它就不純粹是“路牌”這樣簡單,而是一種文化符號,因此而是一個整體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必須使用繁體字記載這個歷史符號,是因為這些路名口頭傳下來的時候,都是使用方言,而簡體字,這個家伙是中共在漢語普通話的基礎上改進的品種,而閩南語和粵語等方言中的許多古字,都是簡體字沒辦法記錄的。因此,為了歷史文化的完整性,路牌用繁體,是必要的。同樣的道理也用在“檳榔律”這樣的例子上面,你不能夠用中文的規范去規范它,“檳榔律”是前人一直沿用下來的名字,在歷史文化符號的完整性下,你怎么能夠因為規范而要求分割它變成“檳榔路”?

最後我想說的一點,不要以為這些人跟州政府嗆聲,就幼稚地以為他們是在反民聯政府的。他們的舉動無關政治,不用把前朝國陣政府或者現在的政府這樣的話題扯下水。這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。如果你問我,我覺得民聯在這件事的處理上確實不錯,他們都肯聽民間的各種聲音,而且姿態也來得很開放。面對一個這樣開放的政府,我們真的還要死守那種“批評你就是反你”或者“華人、印度人、馬來人”的思想嗎?而這樣的思想,恰恰好就正是國陣政府一直在我們的教育中灌輸的!”

另外得補充的是,以上的第二點,我自己認為是個有待商榷和討論的理由,而且其實也并非是我想說的重點。我的著重點仍放在路名歷史傳承的這個部分上。此外,最後一點也是針對朋友的問題而回答的,說真的,這真的不是一個那麼政治化的問題,希望各位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,不要把焦點給模糊了

(p/s:發現一個問題。“而簡體字,這個家伙是中共在漢語普通話的基礎上改進的品種” 這一個句子中“改進”兩個字可能要改一改,應該是“改造”才對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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