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0910

小黑被偷走了!!!

唉,雖然這樣說,有點過於情緒也好像很愚昧,但是,我還是要說:

XX的!原來新加坡也有小偷!!!

一直以來都被灌輸一個錯誤的觀念:新加坡人在麥當勞都是用手機來佔位子的,所以,東西被偷走簡直就是好像中馬票一樣難的事情。

來新之前,都認爲人家說得太誇張;來新之後,果然看到同學們在食堂都是把包包一放,就這樣走去點餐,也沒看過有人丟東西的,所以,就逐漸相信了這件事,也逐漸地忘記了危機意識。

上得山多終遇虎這句話是沒錯的。今天,我和往常一樣到學校的游泳池游泳,把包包寄放在游泳池旁的置物柜(開放型,沒有鎖的);游泳過後,把包包拿進女洗澡間,隨意地放在長凳上就進去沖涼了。

沖完涼出來,下意識地檢查包包,然後發現:新買的小黑手機Nokia N78不見了。本來以爲自己把手機落在研究室裏,後來用舊的手機撥打,卻接不通;再檢查錢包有沒有失竊,錢包沒有不見,不過,錢包内的50元和其他零碎的5元10元統統沒了。

真是無語問蒼天啊!!爲了用便宜的價格買新手機,我才會跟電信公司簽兩年合約,這下好啦,Sim卡還在,手機可沒了。不過那個小偷總算還有點良心,沒有把握舊的電話小白也給偷了(或許小白比較殘舊吧),讓我還能打電話回家報告,叫爸爸切斷那張在新手機内Maxis卡的通訊。

只是我到現在還不知道,手機到底是在置物柜不見的,還是在洗澡間内不見的。不過根據看顧泳池伯伯的“口供”,女洗澡間内曾經發生過同樣的事件,還勸我以後記得把包包也拿進洗澡間内。

唉,怎麽辦呢,的確是我的疏忽沒錯。一時糊塗,只好當成破財消災了。這個故事告訴我,不要以自身的“以爲”和偏見去判斷一個地方是否安全,小心至上,是首要原則。還有,這樣簡單的道理,不要聼聼就算了,要銘記在心,實際奉行。

Low Crime doesnt mean No Crime,小偷和壞人,到處都有。

(PS:我發現,發生在我身上的偷竊事件都是很不可思議的,例如電單車在公司樓下大庭廣衆被偷走。而且,今年我一定是犯了偷神!四月電單車失竊,事隔不到半年,這囘輪到手機。那爲什麽我就不會遇上中彩票,或者忽然有個白馬王子跟我示愛這種好事呢?!)

2 則留言:

tongkai 提到...

新加坡的通訊公司不是有替你買保險嗎?

et Shuben™ 提到...

节哀。